2013年度省教育厅聘请外籍教师和专家有关项目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国际科技合作聘请外专重点项目
  立项目的:满足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对学校重点项目进行合作科研的需求。
  立项思路:引导高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逐步由以语言教学为主转向以专业教学与科研为主,并与学科建设和自主创新科技平台构建紧密结合起来。
  资助范围: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以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符合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优先资助合作科研类项目,特别是国家、我省急需和空白领域的研究项目。
  立项条件:申报人必须有省级及以上的在研项目。下列聘专项目不予立项:①未立项的研究项目;②立项过期的研究项目;③内容不明确的研究项目;④一般性项目;⑤盈利性质项目;⑥聘专申请人非研究项目主持人的项目。
  资助标准: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5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
  (二)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请外专项目
  立项目的:满足高校聘请短期外国文教专家以加强青年教师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拓宽国际视野的需求。
  立项思路:引导高校通过加强青年教师和国外文教专家的学术联系,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接触专业国际前沿的机会,为学校发展培养储备厚实的人才资源。
  申报条件:申报人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职称,有校级及以上的在研项目。所聘请外国专家必须来自申请人所从事专业领域或紧密关联的专业领域,聘请时间不超过3个月。
  资助标准: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的资助期限为1年。
  二、申报要求
  校属各单位要根据项目资助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同时开展多个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只能申请1个聘专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名外籍专家,同一外国专家接受资助不得超过2次。坚持对拟聘专家和学者的标准要求,着重核实拟聘专家和学者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应当依托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鉴别和沟通工作。要充分发掘专家学者的作用和能力,保障项目实施取得应有的成效。要合理预期专家来苏工作的学术目标和成果,精心制订拟聘专家的工作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在20129月的申报中,我校组织申报的4项聘专项目中,3项获批。此次申报中,校属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申报人员形成初步的申报意向后与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并在国际合作交流处的指导下,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请于422日前报国际交流处,同时提交申请表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发送至echofyn@mail.usts.edu.cn) 联系人:范亚男,电话:69379179.

  附件:

国际科技合作聘专重点项目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a83585377f887f03eb7ef1232a91fd78.doc (44.00 KB)
杰出青年教师培育聘专项目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3a1702f91f46274c1a4a21b4dfb59e2e.doc (48.50 KB)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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