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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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实施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选派对象:面向国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青年艺术工作者、国内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2.选派专业: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3.项目形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4.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12-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5.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符合《选派指南》(详见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语言要求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应在2024年3月10日—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报送纸质材料:2024年3月31日前,申请人应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石湖校区,行政楼3110办公室)。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1.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资格与材料进行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将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录取结果于2024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派出有关管理规定详见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指南。

五、联系方式

1.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电话:010-66093992,010-66093987;邮箱:yishu@csc.edu.cn。

2.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

电话:0512-69379180;办公地点:石湖校区,行政楼3110办公室;项目咨询QQ群:623135709。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4年2月25日

附件1: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指南.pdf 

附件2: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pdf